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6:25:57  浏览:985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第四条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案情


赵昌顺系重庆市开县南门镇芙蓉村第六村民小组(因行政区划调整,由原芙蓉村19社变更而来)村民。2010年10月22日,赵昌顺向开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以开县南门镇人民政府已于2002年10月25日作出《关于芙蓉村19社在龙门岩公路外边河坎零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意见》,确认争议的1.68亩土地所有权属于芙蓉村19社,使用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赵昌顺为由,请求开县人民政府对上述土地进行登记造册。2010年11月30日,开县人民政府以赵昌顺为家庭承包方代表颁发了(2010)第CQ313903060140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赵昌顺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争议之地及其他承包土地共计4.88亩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为1996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后来因涉及征地补偿,芙蓉村第六村民小组认为,开县人民政府向赵昌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缺乏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法定依据,有关确权决定不能作为颁证的法定依据,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开县人民政府给赵昌顺颁发的(2010)第CQ313903060140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分歧


对土地登记管理机关向权利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存在不同认识。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开县人民政府在第三人没有提供承包合同的情况下,直接根据行政确认决定向第三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土地行政确认决定可以视为承包合同。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土地承包合同作实质理解,丰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案件的审理思路,有利于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稳定。不过,审判实践中需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尽管农村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大都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纷争,但土地使用权属争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争议并非相同意义的概念。土地使用权行政确认决定必须包含证明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内容,方可视为承包合同。否则,不能视为承包合同作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


第二,行政确认决定并非标准的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具有确定承包经营期限的内容,而登记机关在权属证书中对承包经营期限的确定却是法定事项。因此,诉讼中法院对登记机关确定承包期限的审查存在一定障碍。对此,国家土地承包期限政策规定和当地同类土地的承包期限可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准。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能源部关于印发《新型电厂实行新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能源部


能源部关于印发《新型电厂实行新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2年1月24日,能源部

为了改变我国电厂管理用人多、效率低的落后局面,须从新电厂开始实行新的管理办法,以带动全国发电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提高“双效”的目标。根据199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的决定,现将《关于新型电厂实行新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部。

附:关于新型电厂实行新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新建成投产的单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机组的电厂,是设备大型化、技术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的现代化电厂。为了使这样的新型电厂成为管理模式新、人员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以推动实现提高“双效”的目标,必须着重对电厂的管理模式和内部机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全新的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对新建大型电厂,从设计、施工开始,就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符合新的管理模式的建设标准,从生产准备开始,就按着先进的管理组织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组织生产,从而改变我国电厂管理用人多、效率低的局面,大幅度提高“双效”,使电厂管理达到新的水平。
二、实行新型电厂新管理办法的范围及其内涵
范围:凡新建单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机组的电厂均可作为实行新管理办法的新型电厂。
新的管理办法的核心是:以“三新”实现“三高”,即对内部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采用新的装备及其技术,建立新的管理标准和制度,运用新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方式,配备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达到高效率和高效益的目的。
三、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要较大幅度地提高双效,必须对电厂从管理组织、管理模式到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等一系列方面,进行有突破性的重大改革,实行以下全新的管理办法:
(一)实行新的定员标准(进口机组定员表附后)。以二台35万kW机组的电厂为例,定员为450人(平均每千千瓦0.55人):
其中:运行人员160人
机组维护人员75人
热控人员40人
化学人员28人
其它生产人员52人
管理、政工人员80人
服务性管理人员15人
(二)实行单元集中控制值班方式
运行人员每值45人,其中:
集控室:14人(单元长1人,值班长1人,值班员1×2人,
操作员2×1人,助理操作员2×1人,巡检员3人,网控2人,
灰场1人)
附属设备:8人
燃料运行:13人
化学运行:6人
备 员:6人(集控室每值2人,附属设备每值1人,
燃运每值2人,化学每值1人)

(三)设置精干的机构
电厂设行政事务部、生产部、经营管理部、政治工作部(供参考)。
下设检修部、运行部、燃料部。
厂部设厂长1人,厂长助理1人,三总师。
各部门只设主任1人,不设副职,设若干专业师。
(四)实行新的设备检修体制
电厂不配备大、小修人员。大、小修采用外委或招标外包办法,同有关检修公司签订合同。
电厂的维护力量主要负责设备缺陷的消除。
检修计划由生产部提出,主要包括设备定检及消缺内容。
检修的技术要求由检修部提出,并派联络员检查质量、进度。
大修备品配件承包或委托有关关联公司采购、加工。
(五)采用新的设备运行管理方式
运行实行四班三运转。日常运行的四个值,直接由运行部主任领导。
运行除抓日常运行工作外,主要抓培训工作。
培训的重点是运行。培训方法主要为入厂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脱产培训主要在模拟机上进行。要按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及评记成绩。
(六)采用新的后勤服务管理模式
电厂的生产服务设施、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及电厂的绿化、卫生、清扫等,均实行外包。电厂只配几名服务主管进行监督。
(七)实行新的用工制度
新厂根据工作需要和工种、岗位的不同特点,依据新定员标准核定的定员,可以自行招收录用职工,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化管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可以自主用工、灵活用工。可根据签订的合同,辞退职工。
(八)实行新的用人制度
新厂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需要,一律实行聘任制。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上岗,能上能下。打破企业干部与工人的界限。
(九)实行新的工资制度
新厂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技能工资单元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晋升;岗位工资主要按岗位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技能要求等,通过岗位劳动因素测评、划分等级、实行一岗一薪,通过岗位(职务)的提升增加工资。
四、主要要求
(一)设计及装备
电厂的最终规模应通过设计一次确定;同一电厂应采用单机容量相同的机组;电厂主控室应按实行机、炉、电集中控制的方式设计、安装;电厂的附属设备应按自动控制、便于兼管、利用巡检的管理原则进行设计;除灰、除尘、循环水、燃煤运输、输煤系统、主控室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应安装国内成熟的、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新电厂在建设的同时,应安装模拟培训机。
(二)人员素质
(1)运行人员:
值长:必须具备大学本科的电力类专业的学历,有从事运行工作7年以上并有担任单元长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上岗前应经过跨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
单元长:必须具备大专以上的电力类专业学历,经过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有2年以上的本专业运行值班长的实际工作经历。
值班员、操作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应有从事运行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助理操作员、巡检员: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校毕业并经专业培训合格者。
其它运行人员按部颁火力发电运行人员岗位规范要求聘用。
(2)管理人员:
厂长: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电力类专业的学历,具有十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且在电厂有担任部门负责人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经考核合格者。
各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经考核合格者。
其它管理人员:按部颁岗位规范要求聘用。
五、相关政策
对于实行上述新的管理办法或已达到新的管理标准水平的新型电厂,国家将在现行政策上予以调整,以保证实行这些新管理办法的外部条件。这些政策主要是:
(一)电厂委托承包或外包的工作项目,如设备大、小、修、备品配件购置、生活、生产服务设施、福利性设施、绿化、卫生、门卫、医疗、学校等外包后,所发生的费用允许进成本或在相应渠道列支。
(二)制定适应新电厂新管理办法的建设标准,尤其对电厂建筑面积的设计、审查标准要进行修改,要考虑检修公司的公寓,职工住宅一律按标准较高、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商品房建设,要按保证职工每人有一套住房的建筑面积进行设计审查和建设。
(三)提高工资水平。在核定工效挂钩基数时,对新型电厂按常规电厂平均工资水平的二倍掌握并予核认。
(四)要相应修改运行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和有关财务制度。
六、组织试点
(一)采取推荐和申请相结合的办法,选择一些新电厂先进行试点,目前,拟选择北仓港、石洞口二厂、铁岭电厂、华能大连电厂、福州电厂、上安电厂、岳阳电厂、利港电厂进行新型电厂新管理办法的试点工作。
(二)正在开工建设或即将开工建设的新型电厂,一律按新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准备工作。
(三)已经建成投产的单机容量为20万kW机组电厂也可申请参加试点,并应按这个新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四)凡经部批准进行新管理办法试点的新型电厂,达到新的管理水平后,均可执行上述政策和享受相应待遇。
(五)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各网、省局依照上述原则制定,并报部核备。
进口机组定员表
--------------------------------------------------------------------------------------
|单机容量(万千瓦) | 50以下 | 50及以上 | |
|--------------------|--------------------|--------------| 备 注 |
|机组台数(台) | 2 | 4 | 2 | 4 | |
|--------------------|------------|------|------|------|----------------------|
| 合 计 | 450 |698|508|819| |
|--------------------|------------|------|------|------|----------------------|
|一、生产人员 | 355 |588|393|694| |
|--------------------|------------|------|------|------|----------------------|
|1.集控室值班 | 64 |130| 70|140|值长1、单元长1、值 |
| |(16×4)| | | |班员2、操作员2、巡 |
| | | | | |视员3、助理操作员 |
| | | | | |2、灰场1、网控2、备|
| | | | | |员2 |
|--------------------|------------|------|------|------|----------------------|
|2.附属设备值班 | 36 |64 |36 |64 |备员每班1人×4 |
| |(8×4) | | | | |
|--------------------|------------|------|------|------|----------------------|
|3.燃料运行(上煤)| 60 |80 |80 |150|备员每班2人×4 |
| |(13×4)| | | | |
|--------------------|------------|------|------|------|----------------------|
|4.化学 | 28 |24 |34 |40 |备员每班1人×4 |
| |(6×4) | | | | |
|--------------------|------------|------|------|------|----------------------|
|5.维护人员 | 75 |140|75 |150| |
|--------------------|------------|------|------|------|----------------------|
|6.热控人员 | 40 |80 |46 |90 | |
|--------------------|------------|------|------|------|----------------------|
|7.其他生产人员 | 52 |60 |52 |60 |运输30、通讯8、计算|
| | | | | |机10、远动2、热效 |
| | | | | |率、金属监督2 |
|--------------------|------------|------|------|------|----------------------|
|二、管理、政工人员 | 80 |95 |100|110| |
|--------------------|------------|------|------|------|----------------------|
|三、服务性管理人员 | 15 |15 |15 |15 | |
--------------------------------------------------------------------------------------

注:1.运行按四班三运转,定员人数含备员人数;
2.国产机组按标准增加20%--30%的定员;
3.上煤按五段皮带陆路运煤。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