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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8 01:39:31  浏览:890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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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宁夏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宁夏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宁夏既有煤炭、农业、旅游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又明显受到水资源短缺和生态脆弱的制约;既有宁东和河套灌区等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又面临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脱贫致富的繁重任务;既有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利条件,又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市场发育程度较低、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实现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是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需要;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宁夏的战略定位、发展重点和重大政策措施,促进宁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著的奋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开发优势资源,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深化改革和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走出一条符合宁夏实际、有特色的兴区富民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三)基本原则。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切实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加快发展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调整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发挥自身优势与开放带动相结合,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坚持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统筹解决关系全局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坚持自力更生与国家支持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四)主要目标。到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明显提升,基本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5%,耕地资源得到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和谐社会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显著下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短缺与利用效率低并存,是制约宁夏发展的最大瓶颈。要按照节约优先、立足挖潜,合理使用、优化结构,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实施以保护水生态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北部引黄灌区要切实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幅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和水权置换,保障不断增长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中部干旱风沙区要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地下水勘查,改造扬黄工程,扩大供水范围,建设集雨设施,确保饮水安全;南部黄土丘陵区要以流域为单元,开源与节流并重,加强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研究适度开发泾河水资源,建立大中小型工程并举、库坝窖池联用的供水体系。支持宁夏加快实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将宁夏建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省区。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生产生态和工农业用水需求,根据水资源、水环境的现有条件和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六)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抓紧兴建一批事关宁夏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尽快批复实施青铜峡灌区、沙坡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强贺兰山东麓防洪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黄河宁夏河段防洪等重点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重点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加快实施中部干旱带七项农村饮水安全重点供水工程、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固扩十一泵站以上饮水安全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尽快启动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和大型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快中南部地区重点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山洪灾害防治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利用,抓紧开展固原地区城乡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合理规划和建设部分水资源调配工程。在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加快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及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七)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配置、定额管理、建管并重、良性运行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高效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水权分配体系和配水、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不同来源、不同用途、不同地域的水价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支持宁夏加快水权转换制度和水市场交易制度建设,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水权转换办法,严格监督机制,实施水权转换。加快推进基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切实落实经费和管护责任,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创新农民参与的民主管理形式,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协会作用。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和设施管护的积极性。
  三、切实解决中南部地区的贫困问题
  (八)改善基本生存条件。中南部地区干旱少雨,自然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是宁夏最困难的地区。改善这一地区的基本生存条件,既是宁夏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极为紧迫的民生工程。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把解决这一地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作为促进宁夏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解决中南部地区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中南部地区75万农村人口和固原、海原、西吉等15万城镇居民的饮水安全。要按照人随水走、水随人走的思路,依托已建成或拟建的农村饮水工程、扬黄工程及节水补灌工程,积极稳妥地组织生态移民搬迁,力争在五年内基本解决同心县、海原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中卫城区等六县(区)的生态移民搬迁问题。继续支持以山区危房危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减灾安居工程,加快实施进度,扩大覆盖面。继续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努力实现人均一亩口粮田。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村的生活用能问题。
  (九)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依托土地、光热资源和补灌工程,重点发展以特色种植为主要内容的设施农业和旱作节水农业,抓紧编制相关规划,分步实施。大力实施禁牧舍饲,发展滩羊、肉牛等特色养殖业。结合集雨水窖,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以马铃薯、中药材、草畜等特色农产品开发为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基地和龙头加工企业。大力支持固原肉牛、马铃薯等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南部山区红色旅游和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劳务输出和就业空间。鼓励在银川等条件较好地区的职业学校、高中面向中南部地区定向招生,扩大招生规模。
  (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中南部地区困难特殊,需要国家和自治区给予特殊支持,加强规划指导,落实项目和资金。加大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延长“三西”(甘肃河西、定西和宁夏西海固)资金使用期限。国家加大对生态移民、节水灌溉、设施农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中央安排中南部八县一区的城乡基础设施、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基层政权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减少或免除县及县以下配套资金,自治区也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海原县政府驻地迁移的科学论证和规划工作,国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方式,加大对口帮扶力度,鼓励东部发达省市和有条件的企业,定点帮扶宁夏山区八县和红寺堡开发区。
  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十一)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力度,稳定播种面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00万吨以上。转变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北部引黄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南部黄土丘陵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北部灌区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枸杞、牛羊肉、奶牛、设施蔬菜、酿酒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中部干旱带重点发展滩羊和抗旱性强的特色农产品;南部山区重点发展草食畜牧业和马铃薯产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带。加快引进、选育和推广耐旱作物与抗旱品种,继续实施好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等,支持饲草料基地、加工机械、棚圈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试点。支持农畜产品质量标准及监测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村服务信息体系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宁夏农垦对现代农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其加快发展。
  (十二)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鼓励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嫁接和改造区内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形成若干具有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的产业集群。巩固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生物发酵抗生素和其他化学原料药。加快调整现有羊绒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加工深度和附加值。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
  (十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北部中低产田和低洼盐碱地改造、特色经济林产业带等重大项目,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中央财政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和中小河流治理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农村饮水、道路、供电、沼气、信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塞上农民新居、旧村整治改造等工程建设。启动实施西北生态与现代农业省域示范区规划的相关项目。
  (十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着重解决县城以下金融网点少、农业保险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的问题。尽快组建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支持办好邮政储蓄银行,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积极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适时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建立农业贷款风险基金,组建扶持“三农”的信用担保机构,探索解决农村抵押担保难问题。积极支持开展设施农业、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保险,扩大农业和农村保险覆盖面。
  五、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五)高水平建设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将宁东基地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抓紧按程序批复实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总体规划》和相关项目。适应市场需求,高起点、高水平地把宁东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强节水节地节能工作,建成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一批大型煤矿,加大对煤层气产业化生产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建设大型火电基地,发展大型空冷机组。支持西北地区西电东送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宁东至山东直流输电线路,实现黄河上游水电与宁东煤电打捆外送。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煤化工产业。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对利用荒山、荒沟、荒滩等国有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适当调整土地出让价最低标准。
  (十六)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快重点城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沿黄城市带建设,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以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为前提,促使铁合金、电石和焦炭等行业朝技术先进和合理规模方向发展。重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鼓励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有色、化工、建材、轻纺、机械等传统产业,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提升电解铝、医药、石油炼制等优势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做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支持加快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着力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
  (十七)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做优做强数控机床、自动化仪表、煤矿综采设备、大型铸件、精密轴承等先进装备制造业。支持钽铌铍稀有金属、碳基材料、镁及镁合金、光伏材料等新材料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将宁夏建成世界重要的钽铌铍、碳基材料制品生产研发基地和国内重要的镁硅及其深加工产品基地。支持宁夏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和科技资源技术产权交易场所建设。支持宁夏科技示范园建设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现代服务业
  (十八)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扩大对外运输通道能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交通基础设施。在国家高速公路网内项目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推进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公路及其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高速公路等地方高速公路及跨黄河桥梁等项目建设。加快太中银铁路建设,“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包兰铁路复线工程。加快实施银川火车站的改扩建工程。适时增开银川河东机场的国际国内航线,合理安排航班时间。尽快建设固原、中卫两个支线机场。
  (十九)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支持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港物流中心和宁夏空港物流项目建设,形成立体式现代化综合物流体系。建成启用石嘴山市惠农陆路口岸,发展以生产资料为重点的物流配送体系。围绕重要工业园区开展第三方物流配送。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支持枸杞、马铃薯、牛羊肉、蔬菜水果、羊绒等自治区级批发市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农村市场流通服务网络。
  (二十)加快发展旅游和金融等服务业。依托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资源,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大力发展沙漠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重点支持沙坡头、沙湖、六盘山、贺兰山等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西部独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积极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宁夏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办理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的金融机构范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要适当向宁夏特色项目倾斜。支持宁夏举办国际性贸易投资博览会,打造宁夏对外全面开放的综合平台。
  七、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二十一)突出抓好防沙治沙工作。遵循科学、综合、依法的方针,全力抓好防沙治沙工作。支持将宁夏建设成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构筑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点推广中卫沙坡头、灵武白笈滩成功的治沙模式和经验,加快毛乌素沙地、腾格里沙漠东南缘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继续实施草原全面禁牧封育,完善退牧还草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发展沙区循环经济,重点支持毛乌素沙地整治与沙产业开发、中部干旱带红枣经济林、贺兰山东麓生态保护和建设等项目。
  (二十二)扎实推进生态建设。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支持大六盘生态经济圈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泾河、葫芦河、祖厉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和清水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工程,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入和管理能力建设,落实退耕还林后续配套政策。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研究建立草原、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十三)加强环境综合防治。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城市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继续支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支持燃煤电厂脱硫、热电联产、城市集中供热、造纸企业碱回收、淀粉企业废水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八、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四)优先发展教育和人才事业。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方面,加大对宁夏的支持力度。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推广宁夏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经验。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为重点,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着力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建成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学校,积极开展东西联合办学。支持办好宁夏大学和一批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学科,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适当扩大外地高校和职业学校在宁夏招生规模,在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高层次骨干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出台留住本地人才的政策办法,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智力强区水平。
  (二十五)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民看病就医难问题。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社区卫生设施条件差、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的状况。加大中医院建设力度,扶持包括回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继续加强妇幼保健设施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重大疫病防治,做好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医学教育及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定期到基层工作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待遇。
  (二十六)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标准,适当扩大“少生快富”工程范围。开展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试点。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加大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倡导科学生育观。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支持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加大防灾减灾、灾民救助、老龄事业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把抗震减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用五年时间全部消除农村危房危窑,适当提高新建的各类校舍抗震设防标准。结合公共设施建设,在县城以上城市设立紧急避难所,做好防灾减灾的演练和物资储备。
  (二十八)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结合传统民族节庆,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宁夏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支持须弥山石窟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城市社区和基层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发展传统民族体育。
  九、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明确职责,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指导宁夏编制相关重要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保障专项规划与全国规划相衔接,做好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都要加大对宁夏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帮助宁夏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加大对宁夏的对口帮扶力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援助机制。宁夏回族自治区要认真组织好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三十)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坚持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当前民族工作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新形势下的民族矛盾,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突出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促进宁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
  (三十一)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是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有力保障。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大力破除体制障碍,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国内外、区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主动承接国际和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新格局。
  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努力把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推向新的阶段。
                              国务院
                           二○○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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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2〕2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2001年12月,科学技术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半年多来,各单位依据管理办法,推动了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五"863计划的良好开局。
"十五"863计划的管理将继续依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为了进一步明确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各管理主体的职责,现将依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的《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在"十五"863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

附件: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

为了加强和完善863计划的管理,根据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将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各管理主体要各司其职;
2.重大专项要突出国家目标,体现政府意志;
3.主题项目管理以专家为主,政府确定目标和方向;
4.加强863联办、领域办公室同领域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联系和沟通,加强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和沟通,形成各管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5.具体项目(专项)可根据需要,参照对各管理主体职责的一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
二、863计划主题项目的管理
863计划主题项目以鼓励原始性创新、攻克关键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导向,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课题指南的编制与发布、课题评审、课题立项、课题经费预算和课题执行等五个方面。
1.课题指南的编制与发布
主题专家组根据批准的主题战略目标,编制主题项目的课题指南,并提出课题落实方式的建议(招标、择优委托、定向委托)。领域专家委员会根据本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对主题专家组提出的课题指南进行咨询审议。
领域办公室依据主题战略目标和主题经费情况,负责对课题指南进行审核,并对主题专家组提出的课题落实方式建议提出意见。
课题指南经863联办会签、部领导审批后,由领域办公室发布,并同时在网上发布。
2.课题评审
主题专家组根据课题评审程序规范,负责受理课题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协助领域办公室组织初审专家组和复审专家组;汇总初审结果;参与复审工作。
领域专家委员会监督评审过程的各个环节,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对非共识项目提出咨询意见。
领域办公室根据课题评审程序规范,负责确定初审专家组、复审专家组名单,协调解决课题评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非共识项目提出意见。
3.课题立项
主题专家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立项课题建议和拟资助经费建议。
领域专家委员会对主题专家组提出的立项课题建议和拟资助经费建议进行咨询审议,提出意见。
领域办公室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负责审核主题专家组提出的立项课题建议和拟资助经费建议;履行报批手续,办理课题立项批复。
4.课题经费预算
条件财务司负责课题经费预算的总体部署、协调和综合工作。按照课题制管理要求,监督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负责组织1000万以上的课题评审/评估工作,并办理课题经费预算的报批手续。
主题专家组负责指导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经费预算。
领域办公室组织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评估规范,确定经费预算评审专家组和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
5.课题执行
主题专家组负责对课题的执行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对滚动调整课题提出意见,并根据课题任务合同书对课题进行验收。
领域办公室负责与课题依托单位签定任务合同书。组织对主题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滚动调整。
三、863计划重大专项的管理
863计划重大专项是以重大产品、系统或工程为核心,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市场和应用为导向,突出国家目标,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编制专项课题标书和指南、专项课题评审立项和专项执行等五个方面。
1.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
领域办公室会同相关主题专家组负责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提出总体专家组成员的建议名单,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总体专家组成员的建议名单经863联办会签后,报部领导批准,由相关专业司颁发聘书。
2.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
领域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的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对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报批手续。
专项总体专家组根据确定的重大专项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重大专项实施的可行性报告,提出具体指标、任务分解、控制节点、总体实施方案建议等。
相关主题专家组和领域专家委员会从技术的角度对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进行咨询审议,并对与相关主题项目的统筹安排、相互衔接和协调提出建议。
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意见经863联办会签后,报部领导审批。审批后的重大专项由863联办负责批复。
3.编制专项课题标书和指南
领域办公室依据重大专项的目标、实施方案和经费情况,以及相关主题专家组和领域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负责对专项课题指南及课题的落实方式进行审核,同时履行报批手续。
总体专家组根据批准的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对课题落实方式提出建议,并编制课题标书和指南,对定向委托的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
相关主题专家组和领域专家委员会对课题标书和指南进行咨询审议,提出意见。
4.专项课题评审与立项
领域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专项课题的招标、评审等落实工作。同时办理课题立项批复,与课题依托单位签定任务合同书。
总体专家组负责受理课题申请,参与组织课题评审,提出课题立项建议。
条件财务司负责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的总体部署、协调和综合工作,监督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负责组织1000万以上的专项课题评审/评估工作,并办理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的报批手续。
5.专项执行
领域办公室负责重大专项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聘请独立的机构或个人承担监理工作,对课题进行滚动调整,并指导总体专家组的工作。
总体专家组负责制定各课题间的分工合作方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把握研究开发进度,对课题调整提出意见,进行总体集成,并负责组织各课题的验收。
科技部负责组织重大专项的总体验收,由863联办具体负责。
四、工作时间要求
为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各管理主体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领域办公室(主题专家组、专项总体组)在申请受理截止日后六周之内完成课题评审工作;
领域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在一周内完成咨询审议;
领域办公室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工作;
领域办公室组织的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在三周内完成,条件财务司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工作;
条件财务司组织的经费预算评估工作在三周内完成;
863联办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工作;
科技部的审批在一周之内完成;
领域办公室在一周之内完成课题合同签定工作。
五、其它工作
1.保密课题
在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中,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经济利益的课题,立项前要进行保密审查,由领域办公室拟订密级,并按《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管理。
2.多部门、跨地方的重大专项
涉及多部门、跨地方的重大专项,应成立由部门、地方共同组成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专项的领导、协调与重大决策。
3.责任追究
在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责任制,各管理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出现的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管理主体的责任。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农计发[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我国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抓好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对于全年粮食稳定发展和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对于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对于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全年农业生产目标不动摇,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政策、增加投入,确保夏季粮油和全年农业丰收,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救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国发[2008]6号)精神,我部经认真研究,提出了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有关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请及时反馈我部有关司局。

农 业 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农业抗击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现已由应急抗灾救灾转入农业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安排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重建工作,对恢复农业生产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保障灾区农民生计、保障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实现极为重要。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再接再厉,迅速行动,全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立即掀起农业灾后恢复重建热潮。

  一、深入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造成的重大影响

  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南方等部分地区发生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业受灾为历史罕见,范围广、强度大、时间长、品种多,给灾区农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给今年春耕备耕生产带来很大困难,给鲜活农产品的供给带来较大压力,给一些农业生产领域带来持续性影响。

  (一)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受灾范围广,全国20多个省(区、市)冬季农业生产普遍受灾,截止2月14日,农作物受灾1.78亿亩,因灾死亡畜禽6956万头只,水产养殖受灾面积1455万亩。影响品种多,油菜、蔬菜、果树、茶树、甘蔗、马铃薯等农作物遭受严重冻害,生猪、家禽、水产等养殖品种因灾死亡较多。受灾程度深,各种农作物成灾8764万亩、绝收2645万亩,其中油菜成灾2777万亩,绝收615万亩,损失油菜籽约180万吨。农资价格上涨、劳动力短缺等因素,给春季农业生产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设施损毁重,因灾损毁塑料大棚60万亩、畜禽圈舍1943万平方米、水产养殖设施1485万平方米,受损农机具64万台、机库棚62万平方米。农业原种场、良种场等育种设施遭受重创。

  (二)农民收入受到较大影响。灾区农民人均直接农业损失100元左右,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大的蔬菜、瓜果等经作园艺产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受损严重,实现全年农民增收目标难度加大。

  (三)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的压力加大。预计今后几个月,部分地区蔬菜、黄羽肉鸡、猪肉、部分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将呈现季节性、区域性、结构性供给偏紧,全国跨区域鲜活农产品调运压力上升。全年食用油有效供应和国内农产品价格上涨压力加大。

  (四)对一些农业生产领域带来持续性影响。灾区农业良种繁育体系和农业生产设施遭受严重损失,幼龄柑橘和种苗、亲鱼和鱼种以及仔猪大量死亡,破坏了部分地区农业基础生产力。尽管这次灾害没有影响到我国粮食生产大局和农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但对蔬菜、油菜、柑橘、茶叶和养殖业等“菜篮子”产品影响严重。

  二、充分肯定农业抗灾救灾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效

  灾害发生后,各级农业部门把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作为最紧迫任务,及早谋划,迅速行动,科学指导,统筹推进,目前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抗灾救灾组织领导。农业部及时成立农业抗灾救灾指挥部,先后就做好农业低温冻害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组织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开展技术服务、保证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等问题6次下发紧急通知,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农业抗灾救灾的政策建议。灾区各级农业部门层层成立救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农业部强化灾情调度,并按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对湖南、贵州、江西、湖北、重庆、云南等省市启动了应急响应,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提高响应级别。灾区农业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启动了防灾减灾应急方案。

  (三)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强防灾抗灾技术服务,农业部迅速发布蔬菜、油菜、果树、小麦四大作物和畜禽生产、水产养殖防寒抗冻指导意见。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中国移动、联通宣传恢复农业生产技术,派出救灾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向灾区农民传授农作物、畜禽水产防寒抗冻、疫病防治和恢复生产技术措施及芽苗菜生产、大棚温室生产等技术,现场指导农业生产。

  (四)及时协调安排救灾款物。农业、财政部门紧急向重灾地区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及时调度救灾种子及应急物资。联系落实恢复蔬菜生产用种的供种单位,组织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做好亲鱼、苗种的调剂和调运准备等工作,安排非灾区良种繁育、饲料和兽药企业支持灾区生产。抓紧下达了今年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五)努力保障灾区春节市场供应。指导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货源集散。强化鲜活农产品供应全国一盘棋意识,协调未受灾地区扩大冬季蔬菜生产,重点指导北方反季节蔬菜主产区和南方冬季蔬菜生产基地扩大生产,安排海南增加北运蔬菜种植面积20万亩。推进实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减免收费等政策。

  三、正确把握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坚持保障全年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目标不动摇,按照冬季损失春季补、灾区损失非灾区补、面积损失单产补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灾后重建与生产恢复、灾区与非灾区生产、春季与全年农业生产,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抓紧开展春耕备耕,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力争全年农业有个好收成。具体做到“三尽快、三及早、三确保”,即尽快恢复损毁农业基础设施、尽快恢复良种繁育体系、尽快恢复鲜活农产品正常供给,及早启动各类农业建设项目、及早下达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早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确保夏粮和全年粮食丰收、确保“菜篮子”产品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大灾之年无大疫。

  (二)基本原则。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春耕备耕相结合。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集中力量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备耕工作,安排好全年农业生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努力实现相互促进,力争全面实现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

  二是坚持统筹安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国一盘棋,统筹安排当前全国农业生产工作。既抓好灾区恢复生产、又抓好非灾区扩大生产,在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重点抓好蔬菜、油料、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统筹灾区重建与生产恢复,重点加快灾区损毁农业生产设施和良种繁育体系的重建,抓好规模生产基地和规模养殖场恢复生产;统筹全国农业生产物资调配,突出种子、种苗、种畜供应,突出分地区、分品种、分类型技术指导,重点解决重灾区、山区和边远地区恢复生产实际问题。

  三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既考虑受灾农业基础设施恢复,切实搞好春季农业生产,又着眼于今后农业防灾减灾需要,提高相关建设标准,夯实农业基础,增强抗灾防灾能力,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相结合。坚持以地方各级政府为主负责,加大中央补助力度,多渠道筹措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资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和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各项工作,尽可能挽回损失,促进农民增收。

  五是坚持部门配合与系统协作相结合。既要加强横向衔接,切实做好与投资、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努力争取多方支持;又要搞好纵向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校的作用,加强指导与服务,努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明确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尽快恢复重建农牧渔业良种繁育体系,修复各类受损生产设施和农产品交易设施。要通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各项措施,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努力实现全年粮食产量1万亿斤、“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的既定目标。

  种植业。力争上半年基本生产设施全部恢复,下半年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通过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农业生产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粮食作物面积不低于上年,确保春播油菜和大豆面积有所恢复,确保蔬菜总量不减少,“以管补灾”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力争实现夏季粮油生产发展目标。

  畜牧业。2月底前完成灾区因灾死亡畜禽的排查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3月底前灾区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力争上半年恢复畜禽生产基础设施,8月底前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底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

  渔业。力争在4月底前恢复苗种繁育设施,6月底前基本修复受损渔业基础设施,12月底前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

  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今年3月底前完成各受损设施的修复,设施条件恢复到灾前水平。确保主要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防止市场流通出现大的波动,努力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农机。力争在灾区春耕前完成灾毁机具、提排灌设施修复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投入农业生产,上半年机库棚等设施基本修复,农机作业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确保农业生产需要。

  (二)主要任务。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全面展开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鼓励农民积极抢种、补种、改种,扩大迟播小麦、迟栽油菜、速生蔬菜的播种面积,加快畜禽补栏、水产补苗。

  1.种植业。尽快修复损毁基础设施,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突出抓好油菜、蔬菜、柑橘、小麦四大作物的灾后恢复生产。及时分析灾后病虫害发生趋势,及早提出防治对策。科学评估灾害对作物生长发育、成熟等方面的影响,做好应对倒春寒等灾害的准备,提早制定应急预案。

  (1)油菜。加强田间管理和生产投入,强化技术指导,促进苗情转化,对长江流域油菜给予适当补助,努力降低因灾产量损失;增加春油菜播种面积200万亩,以春补冬,努力实现年初确定的恢复油料生产目标。同时,积极扩大大豆、花生、芝麻、向日葵、胡麻等其它油料作物种植,确保今年食用植物油生产和供应。

  (2)蔬菜。加快重建和修复受灾蔬菜育苗场,抢修大棚60万亩,抢发芽苗菜和抢种速生叶菜800万亩,抢育果菜瓜菜类秧苗80万亩,尽快恢复灾区生产。扩大南菜北运及北方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生产面积,缓解灾区春夏蔬菜供应压力,稳定全国蔬菜市场。

  (3)果树。落实各项防冻抗灾措施,恢复受灾良种苗木繁育场基础设施,及时补种受灾果园果苗。加强在园果树管理,及时补充树体养分,适时修剪和清园,采取高接换种等措施,恢复生产能力。立足科技救灾,提高各项技术的到位率,增加单产弥补因灾损失,保障有效供应。

  (4)小麦。西南麦区、长江中下游麦区重点抓好受冻小麦的恢复生长,做好排水降渍工作;黄淮海麦区、西北麦区重点抓好晚播弱苗升级转化;冬春麦混播区及东北春麦区要在有条件地区适当恢复春小麦播种面积,实现以秋补夏。切实加强田间管理,认真落实病虫害防控措施,确保全年小麦面积稳定在3.4亿亩左右,单产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

  2.畜牧业。加快重建因灾损失严重的300个畜禽原良种场和畜禽遗传资源场,尽快恢复良种供应能力。修复重建商品畜禽舍1926万平方米,确保灾后恢复生产需要。做好仔畜雏禽和饲料的调配工作,突出抓好生猪、家禽和牛羊的灾后恢复生产,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1)生猪。支持和指导灾区加快恢复和重建种猪及商品猪养殖场。抓好种猪春季配种繁育,加大推广人工授精力度。根据生猪繁殖周期,结合流产和死胎情况,提前安排好免疫计划。调整日粮配方,提高饲料能量水平,增强生猪抗寒和抗病能力。加快生猪补栏,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生猪出栏率,确保生猪生产全面恢复与发展。

  (2)家禽。支持和指导灾区加快恢复和重建种禽场和商品鸡场。鼓励孵化企业增加孵化量,做好禽苗特别是优良黄羽肉鸡苗雏的调配。加强雏禽饲养的供暖保温,增加垫料,保持干燥,合理通风,科学安排日粮配方,增强鸡群抵抗力。

  (3)牛羊。做好春季牛羊仔畜的防寒保暖工作,及时对因雪灾延误配种的牛羊进行补配。加快修复损毁的牛羊圈舍。合理搭配精饲料、优质牧草和青贮饲料比例,尽快恢复牛羊膘情和体质。做好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的种植,为牛羊饲养提供充足的饲草饲料。

  3.渔业。抓紧抢修恢复受灾严重的80个重点水产原良种场,在繁殖生产季节之前尽力恢复良种生产和苗种供应能力。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池塘、温室大棚和网箱等渔业生产基础设施,保证养殖生产恢复的需要。积极组织各级水产原良种场抓好春季水产苗种早繁早育工作,扩大生产规模,做好跨区调运工作。针对不同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因地制宜地指导养殖户解决恢复生产所面临的技术难题。

  4.农机。帮助和指导农机手保养、检修各类农机具,做好灾毁机具、库棚设施修复工作,开展灾后重建,促进生产恢复。抓紧落实购机补贴政策,保证春耕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协调好农机具、零配件和柴油的储备供应,做好跨区作业组织协调,加快机耕、机播进度,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

  5.鲜活农产品供应。抓紧指导和扶持有关批发市场尽快修缮因灾损毁的交易大棚、仓储等设施。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配送农产品,在城市建立农产品品牌直销连锁店。利用网络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积极促进产销对接,密切产区和销区的联系,努力解决部分区域、个别品种供应偏紧问题。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其它各项流通优惠政策。继续开展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和鲜活农产品专报分析工作,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督促和指导批发市场加强质量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6.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加大次生灾害监测力度,及早提出防治对策,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导畜禽、水产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做好死亡畜禽、鱼类无害化处理,对畜禽圈舍、鱼塘进行全面消毒,及时消灭病原。科学防治鱼病,严禁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制定春季免疫实施方案,提前开展春季集中免疫,重点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加大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力度,及时排除疫情隐患。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运输环节监管,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畜产品安全。

  针对灾后小麦条锈病、白粉病,油菜菌核病,蔬菜病害,以及柑橘溃疡病,茶树芽枯病等病害将可能呈重发趋势的情况,进一步加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行动,力争将重大农作物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实行重大病虫周报和应急防控值班制度。大力开展专业化防治和统防统治,做好防控技术培训、宣传与指导,努力把各项技术传授到农户,落实到地块、大棚、橘园、茶园,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后损失。

  五、认真落实农业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强化措施落实和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切实落实各项农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救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精神,按照“地方各级政府为主负责,加大中央补助力度”要求,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切实落实国务院已明确的农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包括对长江流域油菜给予适当救灾补助,对受灾较为严重地区的农民给予购种补贴、对灾区边远山区农民免费提供恢复生产需要的种子、种苗、种畜,对修复蔬菜大棚和养殖场舍等农业设施、恢复良种繁育体系、重建蔬菜育苗场和果树茶树良种苗木繁殖场给予补助,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备耕加强信贷支持等政策。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出台的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新增政策。

  (二)切实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促进灾区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根据受灾地区实际情况,尽快补充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方案。进一步加大科技入户工作力度,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村入户,立即深入生产一线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帮助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和春季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农民加强田间(饲养)管理。毫不松懈地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治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针对务工人员返乡少、农村青壮劳力缺的新情况,强化农机作业服务,动员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和各种协会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和生产服务,提高灾区农民群众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做好苗种、化肥、农膜等农资的协调供应。立足全国,做好调配,充分保障灾区恢复生产所需苗种、化肥、农膜等农资的供应。进一步加强调度,及时了解各地种子、化肥、农膜储备和灾区秧苗(苗木)受灾等情况,准确把握灾后恢复重建种苗、化肥、农膜、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搞好种子、种苗、化肥和农膜等重要农资调运,协助种畜禽企业和水产原良种场做好畜禽、水产种苗调配工作,优先保证灾区所需疫苗、饲料等物资供应,确保灾后恢复生产需要。突出抓好灾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春季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灾区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做好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明确时间进度,把握工作步骤,有序推进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地要尽快细化完善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政策要求。各省区要抓紧开展并于3月中旬前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

  (五)切实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实行“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农业部农业抗灾救灾指挥部继续做好全国农业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灾情影响的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主动与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推动有关政策尽早落实。进一步健全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跟踪农业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的进展动态,发布灾后恢复重建各类信息,分析提出政策建议。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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