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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上学问题的实施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0:42:16  浏览:96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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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上学问题的实施办法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教育委员会 公安局等


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上学问题的实施办法


根据《北京市关于扩大对内开放,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2]12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关于“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凡经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根据《关于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可以依照《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一)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同等对待;
(二)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凭CJL京市工作居住证》,在入中小学就学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三)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按流动人口子女在京上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来京投资企业为其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办理在京参加高考手续,依照以下程序:
(一)来京投资企业将《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市经委委托的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初审单位)受理和初审;
(二)初审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经委审定;
(三)市经委审定后,将审定的考生名单和审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表》由初审单位送市教委复核并签发批文;
(四)市教委复核通过后,将考生名单和《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表》交北京教育考试院并抄送初审单位;北京教育考试院根据市教委复核意见按高考有关规定落实,初审单位将市教委复核意见告知申报单位。

第三条 来京投资企业为其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办理在京参加高考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表》;
(二)市经委出具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认定证明》;
(三)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第四条 初审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受理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参加高考申请。初审单位的初审程序、“市经委的审定程序和市教委的复核程序应在当年报考程序开始(约在3月中旬)前10天完成,并及时将考生名单和《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表》交北京教育考试院按高考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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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及时报送重要信息的通知(废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及时报送重要信息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发[1999]74号



各保险公司: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此,各保险公司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妥善处理好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件,并将有关信
息及时报送保监会。现就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公司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重要信息和情况。主要报送与保险有关的社会动态、敏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体性事件、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等。
二、要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制度,防止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迟报、漏报重要事件,甚至有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三、重要事件要边处理边报告,讲求时效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事情发生6小时之内上报,并根据事情的发展,随时报送处理情况和结果。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在立案后的第2日内上报。报送重要事件要尽可能加快传递速度,特殊情况下,各保险公司及其
分支机构在逐级上报重要事件的同时,可直接抄报保监会。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保险公司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搞好“三讲”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全局出发,认清形势,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处理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
关的理赔、给付等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潜在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1999年5月7日

关于加强进口粮中小麦印度腥黑穗病检疫工作的通知

动植物检疫局


关于加强进口粮中小麦印度腥黑穗病检疫工作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6〕8号)

 

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局:

  最近,根据有关渠道获得的信息,今年3月初美国亚利桑那州(Arizona)发生了小麦印度腥黑穗病(Tilletia indica Mitra,以下简称TIM),带菌种子有可能已流散到了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目前国家局正进一步了解此疫情的具体情况,并和美国动植物检疫局磋商植物检疫证书等问题,要求美方要严格按照中方的检疫要求进行检疫,并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声明出口的小麦产自TIM非疫区。

  TIM是严重危害小麦生产的世界性检疫病害,包括中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对此病

有严格的检疫要求。为防止此病害随进口粮食传入,我国禁止TIM疫区的小麦进口,

请各有关口岸局要加强对此病的检疫,特别是要加强对来自美国小麦的检疫,严防此病害传入。为便于工作,随文下发了“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检疫鉴定方法(试行)”,请照此方法进行检疫,发现问题,及时和国家局联系。

  附件: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检疫鉴定方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

       (Tilletia indica Mitra)检疫鉴定方法(试行)

 

  一、扦取复合样品:

  每船分层次,按品种、等级在各舱扦取复合样品,一般应每1000吨扦取1份复合

样品。

  (1)上层(第一次)检疫:必须在卸货前进行,应根据有关规定或具体情况,

在锚地或进港停泊后实施检疫。

  (2)卸货期间检疫:通常根据卸货进度分层取样,每舱不得少于3次。

  (3)现场检查:分别在各舱各层次按棋盘式随机选点20~30个,每点至少取1000克小麦,用1.7×20mm长孔筛或2.5mm圆孔筛进行筛检,用肉眼或手持放大镜仔

细检查筛下物中有无菌瘿或病粒,并同时检查筛上物,根据需要将筛上挑出物或筛下物装入盛器,带回实验室做进一步检查。

  (4)扦取复合样品:现场检查时,用取样铲分舱分层次棋盘式选点20~30个抽

取复合样品,总重量不少于1500克,带回实验室检查。必要时取样点可增至90个。

  二、制取平均样品:

  将复合样品充分混匀,制成平均样品,从中称取50克做洗涤检查。

  三、症状检查:

  将平均样品倒入灭菌白瓷盘内,仔细检查有无菌瘿和病粒,重点检查小麦种子腹沟两侧有无变色或异常。轻度感病的种子表皮上有微小的隆起疱斑,将种子置于皿内,在冷水中浸泡1小时,疱斑更为明显,再用针刺破常可见黑粉涌出。亦可将种

子用0.2%NaOH溶液浸泡一昼夜,则种子病部呈黑色,而健部呈黄色,区别明显。感病较重的籽粒腹沟侧面表皮下形成黑粉腔,有时延至部分或大部分胚乳,表皮破裂后,露出黑粉。挑取黑粉进行显微镜检查鉴定。

  四、洗涤检查:

  将称取的50克平均样品倒入灭菌三角瓶内,加灭菌水100毫升,再加表面活性剂

(吐温20或其他)1~2滴,加塞后振荡5分钟,立即将悬浮液倒入10~15毫升灭菌离

心管中,以每分钟1500转离心3分钟,完全倾去上清液,重新离心,将所有洗涤悬浮

液离心完毕,在沉淀物中加入席尔氏溶液。视沉淀物多少,定容到1或2毫升,每份样品至少在显微镜下检查5个盖玻片,每片全部检查。

  如发现可疑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冬孢子,应以××个成熟的冬孢子为判定结果的依据,不足××个孢子时增加玻片检查数量,直至所有沉淀悬浮液用毕(具体的孢子数目尚需做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后定)。

  五、病原菌鉴定方法:

  在1000倍(油镜)下检查成熟冬孢子,进行病原菌形态鉴定和测量。目镜测微尺要精确核校。

  冬孢子球形至近球形,其中一些有尾丝(菌丝残体),暗褐色至黑色,直径24~47μm(平均35.5μm),外孢壁具疣状突起物,向周围形成翼状外缘,不孕细胞

通常泪珠状,淡黄褐色。

  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的冬孢子直径大,颜色深,外孢壁饰纹为疣状突起,与小麦上的多种具网状结构(网眼)的黑粉菌区别明显。

  进行形态学鉴定时,应同时注意小麦印腥病菌与其近似种的区别。稻腥黑粉菌(T.barclayana)是小麦印腥病菌的最主要近似种,可从孢子大小,不孕细胞形状

,外胞壁边缘饰纹等不同来区别。由于稻腥病菌除稻属外,尚有黍属及狼尾草属为其主要寄主,为此应注意检查进口粮中的有关禾草寄主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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